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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意外傷亡賠償 2026
車手獎、不論過失援助、民事索償一次睇清

最後更新:2026 年 5 月|本頁資料引用 社會福利署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》、香港法例第 229 章 及 第 282 章 等公開資料。

撞車後最關心嘅問題:到底可以攞到幾多賠償?香港交通意外賠償分成兩大軌道——社署「車手獎」(TAVAS)不論過失援助,以及向肇事方追討的民事索償。本文整合 2026 年最新補助金額、PSLA 傷勢參考表、5 大計算項目及真實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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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(TAVAS/俗稱「車手獎」)

不論過失援助:即使你係意外中嘅過失方,只要符合資格亦可申請。

計劃性質

  • 俗稱: 「車手獎」
  • 法律依據: 香港法例第 229 章《交通意外傷亡者(援助基金)條例》
  • 主管部門: 社會福利署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(九龍旺角聯運街 30 號旺角政府合署 1 樓 101 室)
  • 性質: 「援助」而非「賠償」——不論過失(no-fault)即時發放
  • 與民事索償關係: 可同時申請。日後獲民事賠償應主動通知社署。

申請資格(社署)

  • 意外屬 Cap. 229 所指的道路交通意外,並已向警方報案
  • 受害人在意外發生時是合法身處香港
  • 申請須於意外後 6 個月內提出
  • 受害人因意外死亡、永久傷殘,或由註冊醫生/註冊中醫證明須住院或病假不少於 7 日(適用於 2025 年 6 月 28 日凌晨零時或之後的意外;之前為不少於 3 日)

提示:騙取援助金可根據 Cap. 210《盜竊罪條例》被起訴,最高判監 14 年。

2025 年 6 月 28 日起補助金額

來源:社會福利署 TAVA 發放細則(適用於 2025-06-28 0:00 或之後發生的意外)

付款項目補助金額
殮葬補助每人 $17,540
死亡補助(唯一謀生者)首名受養人 $190,660+其餘每人 $15,890|最高 $270,110
死亡補助(謀生者死亡,家中仍有人維生)首名受養人 $95,330+其餘每人 $15,890|最高 $174,780
死亡補助(非謀生父母,遺下 <15 歲子女)首名 <15 歲子女 $95,330+其餘每人 $15,890|最高 $174,780
傷殘補助按 Cap. 282 第一表計算,$229 起最高 $228,790(60 歲或以上者得三分二)
體恤補助每日 $330 起最高 $19,800(按病假/住院日數,最多 60 日)

官方資料來源:社會福利署 —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。具體金額及條件以社署最新公布為準。

PSLA 痛苦賠償參考表(按傷勢)

PSLA(Pain, Suffering and Loss of Amenities)即「痛苦及失去生活便利賠償」,係民事索償中最常爭議的一項。下表綜合本港歷年人身傷害案例的一般參考範圍,實際金額需視乎傷者年齡、康復進度、後遺症等因素。

傷勢類型PSLA 範圍 (HK$)
輕度鞭打傷 (Whiplash, 症狀 <6 個月)$10,000 – $30,000
中度鞭打傷 (症狀 >6 個月)$30,000 – $80,000
手腕/腳踝骨折$50,000 – $150,000
鎖骨骨折$60,000 – $120,000
膝關節韌帶撕裂$80,000 – $200,000
腰椎間盤突出$150,000 – $400,000
嚴重頸椎傷$200,000 – $600,000
多處骨折$200,000 – $500,000
截肢(單肢)$500,000 – $1,500,000
下半身癱瘓$2,000,000 – $5,000,000
四肢癱瘓$5,000,000 – $10,000,000+

上表僅作一般參考,並非法律意見。具體案件 PSLA 由法庭按 case-by-case 釐定。

交通意外賠償計算:5 大項目(Heads of Damage)

香港人身傷害索償一般按以下五個項目分別計算,再合計總賠償金額。

1. PSLA — 痛苦及失去生活便利

對應傷勢的非經濟損失。按上表參考範圍評估,並參照類似案例的法庭裁定。

2. 醫療費用(過往 + 未來)

包括急症、住院、手術、覆診、物理治療、藥物。嚴重個案會由醫學專家評估未來醫療開支。

3. 審前收入損失(Pre-trial Loss of Earnings)

公式:月薪 × 缺勤月數。需以稅單、僱主信、銀行入糧紀錄佐證。佣金及花紅應以過往 12 個月平均計算。

4. 喪失謀生能力(Loss of Earning Capacity)

未來收入損失,按受傷後續發展永久影響工作能力的程度計算。涉及年齡乘數及折現率。

5. 專項損害(Special Damages)

的士/覆診交通費、家居看護、醫療輔助器具、衣物毀壞、家屬探病等可獨立列舉的支出。

喪失謀生能力:年齡乘數參考

一般以受傷者年齡推算剩餘工作年期,乘以每月或每年的收入損失。乘數會因個案具體情況及法庭判決而有所不同。

年齡參考乘數年期備註
20 – 30 歲約 8 年未來收入損失乘數最高
31 – 40 歲約 6 年事業中期
41 – 50 歲約 4 年事業後期
51 – 60 歲約 2 – 3 年接近退休

真實案例賠償拆解

下列三宗匿名案例參考香港同類個案的一般結果,協助理解總賠償金額是如何由各項目加總而成。具體金額視個案而定。

案例一:的士乘客 / 輕度鞭打傷

約 $44,000

  • PSLA(痛苦及失去生活便利)$25,000
  • 醫療費用(急症 + 物理治療)$8,500
  • 兩星期工資損失$9,000
  • 交通/覆診雜費$1,500

此類個案多以和解收場,未必入稟法院。

案例二:電單車手 / 小腿骨折

約 $273,000

  • PSLA$120,000
  • 醫療費用(手術 + 復康)$45,000
  • 4 個月工資損失$100,000
  • 家居看護$8,000

騎士同時可考慮申請社署車手獎(TAVAS)作即時援助。

案例三:行人 / 脊椎骨折

約 $1,377,000

  • PSLA$350,000
  • 醫療費用(手術、住院)$120,000
  • 12 個月工資損失$264,000
  • 喪失謀生能力(earning capacity)$528,000
  • 未來醫療開支$80,000
  • 看護及輔助器具$35,000

此類嚴重個案通常需律師代表並涉及醫學專家證人。

重大歷史個案:2018 年九巴大埔公路意外造成 19 死、逾 60 傷,總賠償金額累計達數以億元,反映嚴重交通意外的長遠賠償規模。

巴士乘客、九巴/城巴意外索償

乘客身份的兩條路徑

  • 向巴士公司(如 KMB、城巴)及司機提出民事索償
  • 同時向社署申請 TAVAS 援助(不論過失)
  • KMB、Citybus 都有 in-house claims team,會主動聯絡乘客
  • 若日後民事索償成功,應將 TAVAS 已收金額通知社署作協調

LIHKG 上常見爭議與真實參考

  • 對方拒絕報保險 → 走 MIB 程序或直接民事入稟
  • 整車維修費 + 公證行調查費 動輒數萬至十萬元級
  • 不宜過早簽 Full and Final Settlement,傷勢可能後續惡化
  • 和解書條款細節,可參閱 交通意外和解書指南

工作期間意外:與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Cap. 282) 同時處理

的士司機、外賣員、速遞員、貨車司機等個案最常見。三條軌道可同步進行,但需避免雙重補償。

A. 普通法 negligence 索償

向有過失的第三方司機/其僱主追討。沒有法定上限。涉及 PSLA、收入損失、醫療開支等項目。

B. 僱員補償(Cap. 282)

向僱主索取法定補償。由僱主向勞工處遞交 Form 2/Form 2B。屬於法定固定補償,無需證明僱主過失。

C. TAVAS 援助

向社署申請(Cap. 229)。屬即時援助,6 個月內提交。日後其他賠償成功,須通知社署協調。

建議:傷勢嚴重或涉及永久傷殘的個案,應同時諮詢律師及公證行,整理證據及避免條款上的不利和解。

公證行在索償中的角色:用報告證明嚴重程度

車輛估價 / Loss of Use

獨立車輛二手市場價值評估,支持全損索償及代步車費用追討。

現場相片 + 機械證據

意外現場拍攝、車輛損毀位置記錄、撞擊角度分析,作為過失爭議的重要佐證。

Engineer Surveyor(嚴重個案)

進行 biomechanical reconstruction,協助說明撞擊力度與傷勢之因果關係,常見於高額人身索償。

報告組合策略

公證行報告 + 醫療報告 + 收入證明 = 索償談判最常用的「三件套」。

交通意外賠償四大類別

交通意外賠償一般可分為以下四大類別,每項都有不同的計算方式

車輛損毀賠償

包括維修費用或全損(Total Loss)賠償。如對方有責任,可向對方第三者保險追討。公證行會出具獨立車輛損毀評估報告,列明合理維修費用或市場二手價值。

  • 車輛維修費用(按公證行評估報告)
  • 全損賠償(按車輛二手市場價值)
  • 拖車費用
  • 租車費用(維修期間代步)
  • 車輛折舊差額

人身傷害賠償

因交通意外導致身體受傷,可追討醫療費用及痛苦賠償(Pain and Suffering)。嚴重傷害個案建議委託交通意外索償律師處理。

  • 醫療費用(急症、住院、覆診、物理治療)
  • 痛苦賠償(Pain and Suffering)
  • 永久傷殘賠償
  • 未來醫療費用
  • 家居看護費用

營業損失賠償

的士、小巴、貨車等商用車輛因意外無法營業,可追討停駛期間的收入損失。需提供稅單、營業紀錄等證明文件。

  • 停駛期間收入損失
  • 僱員薪金損失
  • 已簽訂合約的違約金
  • 客戶流失的合理損失

精神損害賠償

如交通意外導致創傷後壓力症(PTSD)、焦慮症、抑鬱等精神健康問題,可申請精神損害賠償。需要精神科醫生報告支持。

  • 創傷後壓力症(PTSD)治療費用
  • 精神科覆診及藥物費用
  • 因精神問題導致嘅工作能力下降
  • 生活質素下降的賠償

人身傷害賠償金額參考

以下為2026年香港交通意外人身傷害賠償金額參考範圍,實際金額視乎個案而定

傷害程度常見傷害類型賠償金額參考建議
輕傷擦傷、輕微扭傷、輕微鞭打傷(Whiplash)$20,000 – $100,000一般可自行處理或透過公證行協助索償
中度傷骨折、韌帶撕裂、中度鞭打傷、需要手術$100,000 – $500,000建議委託律師及公證行共同處理
嚴重傷脊椎損傷、截肢、嚴重腦創傷、永久傷殘$500,000 – $10,000,000+必須委託經驗豐富的交通意外索償律師處理

以上金額僅供參考,實際賠償金額取決於個案具體情況、傷者年齡、職業、收入等因素。

全損(Total Loss)vs 部分損毀

部分損毀(Partial Damage)

當車輛維修費用低於車輛二手市場價值,保險公司會按維修費用賠償。公證行會獨立評估合理維修費用,避免保險公司低估或車房報大數。

  • 按實際維修費用賠償
  • 公證行確認維修項目合理性
  • 可追討維修期間的租車費
  • 車輛折舊差額可另行追討

全損(Total Loss)

當維修費用超過車輛二手市場價值,保險公司會判定為全損,按車輛意外前的二手市場價值賠償。常見爭議在於車輛估價過低。

  • 按車輛意外前二手市場價值賠償
  • 公證行獨立評估市場價值
  • 可參考同款車輛二手放售價格
  • 殘骸(Salvage)歸保險公司所有

全保 vs 第三者保險:索償有咩分別?

全保(綜合保險)第三者保險
保障範圍自己車 + 對方車 + 第三者只保對方及第三者損失
自己有責任可向自己保險公司索償(需付墊底費)自己車輛損毀需自費維修
對方有責任可向自己或對方保險公司索償需向對方保險公司追討
墊底費一般$2,000至$5,000不適用(自己車唔受保)
公證行角色協助爭取更高賠償金額協助準備文件向對方追討

交通意外賠償相關機構

社會福利署 —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

負責 TAVAS(車手獎)申請。地址:九龍旺角聯運街 30 號旺角政府合署 1 樓 101 室。意外後 6 個月內申請。

保險公司

處理索償的主要機構。全保車主可直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索償;只有第三者保險的話,需向對方保險公司追討。保險公司會委派理賠師(Loss Adjuster)評估賠償金額。

汽車保險局(MIB)

Motor Insurers' Bureau,負責處理涉及無保險車輛或肇事逃逸的交通意外索償。由香港所有汽車保險公司共同設立及資助。

勞工處(Cap. 282)

處理《僱員補償條例》Form 2/2B 申報。工作期間或往返工作合理途中的交通意外,應同時走員工補償途徑。

法律援助署

為經濟條件符合資格的市民提供免費法律援助,包括交通意外索償訴訟。可申請法援處理區域法院或以上的交通意外索償案件。

小額錢債審裁處

處理$75,000或以下的索償案件,毋須律師代表,程序較簡單。適合純車輛損毀、金額較小的交通意外索償。

區域法院

處理$75,001至$3,000,000的交通意外索償案件。涉及人身傷害的索償案件一般在區域法院處理,需要律師代表。

獨立公證行

由車主聘請的獨立汽車測量師(Motor Surveyor),負責評估車輛損毀程度及合理維修費用,出具可用於索償及呈堂的獨立報告。

交通意外賠償常見問題

「車手獎」係咩?同民事索償有咩分別?

「車手獎」係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(TAVAS)的俗稱,由社會福利署根據香港法例第229章《交通意外傷亡者(援助基金)條例》發放。性質屬於「援助」而非「賠償」,目的係為交通意外傷者及死者家屬提供即時、不論過失的經濟援助。民事索償(向肇事司機/保險公司追討)則屬侵權法之下的賠償,需要證明對方有過失,金額亦遠較 TAVAS 高。兩者可同時申請。

車手獎申請有咩資格?要報警先得?

根據社署資料,申請人須符合:(1)意外屬《交通意外傷亡者(援助基金)條例》Cap. 229 所指的道路交通意外,並已向警方報案;(2)受害人在意外發生時是合法身處香港;(3)申請須於意外發生後 6 個月內提出;(4)受害人因該意外死亡、永久傷殘,或由註冊醫生/註冊中醫證明需要住院或病假不少於 7 日(適用於 2025 年 6 月 28 日凌晨零時或之後發生的意外;之前的意外為不少於 3 日)。

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可以攞到幾多錢?

適用於 2025 年 6 月 28 日凌晨零時或之後發生的交通意外的補助包括:殮葬補助每人 $17,540;死亡補助方面,唯一謀生者死亡可達 $270,110,謀生者死亡(家中仍有其他人維生)或非謀生父母死亡(遺下未滿 15 歲子女)最高 $174,780;傷殘補助根據 Cap. 282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第一表計算,由 $229 起最高 $228,790(60 歲或以上者只得三分二);「體恤補助」每日由 $330 起最高 $19,800,最多 60 日。具體金額以社署 TAVA 發放細則為準。

交通意外賠償金額一般有幾多?

交通意外賠償金額視乎損毀程度及傷害嚴重性。純車輛損毀索償一般由數千元至數十萬元不等。涉及人身傷害的話,輕傷約$20,000至$100,000,中度傷約$100,000至$500,000,嚴重傷害可達數百萬甚至過千萬元。賠償金額取決於醫療費用、痛苦賠償、收入損失等因素。

巴士/九巴乘客點樣索償?

巴士乘客在意外中受傷,可向巴士公司(如九巴、城巴)及司機提出民事索償,無需證明乘客自身過失。九巴及城巴均設 in-house claims team 處理索償個案。同時,由於屬道路交通意外,乘客亦可向社署申請 TAVAS 援助。兩者可並行進行,但日後若獲民事賠償,應主動向社署交代以避免重複領取。

LIHKG 上面睇到太快和解會蝕底,係咪真?

和解後一般不能再追討。常見爭議包括:對方保險公司初期只願賠車輛損毀但拒絕處理人身傷害;傷勢於數月後惡化(例如鞭打傷、椎間盤突出)已無法追加;以及隱性收入損失(佣金、花紅)未列出。建議在簽署任何「Full and Final Settlement」前,先取得最終醫療報告及考慮諮詢律師。如想了解和解書條款,可參閱本站《交通意外和解書》指南。

係返工途中或工作期間發生意外,賠償有冇分別?

如屬「工作期間」或「往返工作合理途中」的意外,傷者可同時:(1)向第三方司機提出普通法 negligence 索償(沒有金額上限);(2)根據 Cap. 282《僱員補償條例》向僱主索取法定補償(須由僱主向勞工處遞交 Form 2/2B);及(3)申請 TAVAS 援助。三者可並行,但任何一方支付後,其他方面會作 set-off 以避免雙重補償。的士司機、外賣員、速遞員等個案最常見。

全損(Total Loss)點計賠償?

當車輛維修費用超過車輛二手市場價值時,保險公司會判定為全損(Total Loss),按車輛意外前的二手市場價值作出賠償。公證行會獨立評估車輛二手市場價值,確保保險公司唔會低估賠償金額。如你唔同意保險公司嘅全損賠償金額,可以聘請獨立公證行出報告作為反駁依據。

全保同第三者保險索償有咩分別?

全保(綜合保險)可以向自己嘅保險公司索償車輛損毀,無論邊方有責任都可以索償,但需要承擔墊底費(Excess)。第三者保險只保障對方損失,如果你係無過錯一方,需要向對方嘅保險公司追討,過程較複雜,建議聘請公證行協助。

保險公司賠償金額太低點算?

保險公司嘅理賠師(Loss Adjuster)代表保險公司利益,有可能低估賠償金額。你可以聘請獨立公證行做車輛損毀評估,出具獨立報告作為談判依據。如談判不成功,可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($75,000以下)或區域法院追討合理賠償。

對方冇保險可以點做?

如果肇事司機無購買第三者保險,你可以向汽車保險局(Motor Insurers' Bureau, MIB)申請賠償。MIB 係由所有香港汽車保險公司共同設立的機構,負責處理涉及無保險車輛的交通意外索償。你亦可以直接入稟法庭向對方個人追討,但對方未必有能力賠償。

交通意外索償有冇時效?

交通意外索償時效為意外發生後3年內。超過3年一般唔可以再提出索償(除非有特殊情況,例如傷者為未成年人)。建議盡早處理索償,因為時間越長,證據越難保留,對索償越不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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